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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


来源: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5-01-17 16:34:57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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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查,你单位存在拖欠员工张某某等5人工资的问题。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71号)。因邮寄送达未妥且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  附件: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71号)

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年1月17日
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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